2006年10月27日 星期五

「我的孩子離不開我」


本文摘自 [女人的偏執‧阿猴律師的工作週誌 2006.9.9

網址: http://www.wretch.cc/blog/yenjonglee&article_id=4354906



我一直不喜歡有些女人總是把這些話在嘴邊:「我的孩子離不開我」、

「我的孩子需要我」,還有「為了孩子我絕對不離婚」。

我不喜歡她們這樣說的原因在於,我認為會說出這些話的女人,

都是無法面對自己依然「需要」這段婚姻的事實,

即使她們的老公一個比一個糟糕、一個比一個過份,一個比一個爛。

正是因為無法承認自己仍然因為愛情或因為金錢而選擇留在婚姻裡,

因此她們將焦點轉移至孩子身上,將孩子當作自己不離婚的藉口。

但是她們卻忽略了一點:孩子沒有必要也承擔她決定的成敗,

也沒有義務為她的決定負責,這對孩子來說是多麼沈重的一件事情。

「孩子」作為一種藉口,真的太好用了,不願意離婚的婦女口口聲聲說是為了孩子,

但是每天愁眉苦臉地守著家裡,孩子會快樂嗎?

不讓前妻看孩子的男人,也對前妻說「孩子不想見到妳」,

天曉得孩子是否擔心因見母親而被父親懲罰以致於隱藏了自己的真實意願?



曾經聽一位諮商師說,無論父母怎麼做,離婚對於孩子而言就是一種傷害。

父母所能做的,就只是將離婚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

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是---不要讓夫妻間的衝突波及到孩子。

孩子不需要承受父母對他方的憤怒或怨恨,因為對於孩子而言,

父母永遠是父母,逼孩子在父親或母親中選擇其一,

對孩子而言毋寧是一件極其殘忍的事。

另外,孩子並不需要因為父母親的衝突而被迫失去父母一方,

因此我非常不能忍受以孩子做為工具逼使對方就範的當事人,

這種當事人男女都有,但似乎女性的比例偏高?

我很想告訴這些人,她們有的是我或其他律師的當事人,有的是我的對造,

我想說的是,孩子沒有必要因為你而失去爸爸或媽媽,

縱使你口口聲聲說是為了孩子好,但是研究顯示,

這樣的孩子長大後仍然會有被父親或母親遺棄的感覺。

還有,我也很不喜歡聽到「我不放心對方照顧小孩」這種話,

除非是對方真的很糟糕的情形,否則我真的很想問這些人:你愛小孩我可以理解,

但是你憑什麼懷疑對方對孩子的愛或照顧能力?

說真的,我有時候會覺得孩子並不是非母親照顧不行,

(簡單而言)只要能夠建立良好穩定的依附關係,提供孩子一個穩定、健康、快樂的環境,

沒有意外的話,孩子都能夠成長為一個人格健全的人。

為什麼母親們不能接受其實是自己無法離開孩子、而非孩子無法離開自己的事實?



類似的案例在晚晴時已經看多了,這些疑惑在晚晴時也已經產生,

現在換了跑道後,發現相同的案例仍是層出不窮,非常傷腦筋。

當碰到與孩子有關的事情,女人的偏執就出現了,也許我還沒有懷胎十月的經驗,

我可以瞭解那種母親與胎兒緊密相連的感覺肯定是永生難忘的經歷,

但是我無法理解的是,為什麼女人對於孩子的偏執如此強烈?

在我眼裡,她們的偏執是一種對孩子變相的控制慾,也是一種過度的自我膨脹。

也許孩子是父母親一輩子的責任與牽掛,但是她們是否想過,這樣的愛是否真是孩子所需要的?



也許,將孩子抓在手裡,象徵著她們仍然在破碎的婚姻裡保有一絲尊嚴,

她們才不會感覺自己因為離婚而變得一無所有。



2006年10月6日 星期五

95年家事調解研習會 即將開辦


參加資格:

         以未來有意願參與臺灣士林或臺北基隆地方法院家事調解業務,且具家事或其他調解經驗或與處理家事事件相關法律社會工作心理諮商等專業知識或經驗者。

名額:20人。



95年家事調解委員聯合研習課程配當表



研習期間:95年10月19日至11月3日





























































日期


 


時間



10月19日



10月20日



10月26日



10月27日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四〉



〈星期五〉



08:30-08:50



                  報                           到



09:00



09:50



 


家事商談與家事調解


 


講座:


賴月蜜教授


文化大學


社會福利學系


 



 


家事調解與相關


法律實務介紹


 


講座:


紀冠伶律師


 



 


家事商談與家事調解


 


講座:


賴月蜜教授


文化大學


社會福利學系



 


家暴特性來看調解


 


 


講座:


黃翠紋教授


中央警察大學



10:00



10:50



11:00



11:50



12:00



         餐         及         休         息



14:00



14:50



 


家事調解與相關


法律實務介紹


 


講座:


紀冠伶律師


 


 



 


法律與心理--


以家庭成員為中心


 


講座:


劉宏恩教授


台北大學法學系



 


離婚夫妻


的家庭動力關係


 


講座:


王行教授


東吳大學社工系


(本場次研習時間至18:00)



 


調解紛爭解決技巧


 


 


講座:


課務經理林書弘


卡內基訓練



15:00



15:50



16:00



16:50



17:00



                 賦                           歸



 


備註



一、研習地點:臺灣臺北基隆、士林地方法院。


 


二、承辦人:前開地院家事紀錄科科長



 





























































日期


 


時間



10月30日



10月31日



11月1日



11月2日



11月3日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08:30-08:50



                報                            到



09:00



09:50



(主題暫訂為:從性別觀點看離婚家庭之夫妻及父母角色)


講座:


王增勇教授


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



 


兒童權利公約


 


 


講座:


施慧玲教授


中正大學


法律系



 


家事調解技巧


與實務演練


 


講座:


周小玲主席


江仲有律師


香港家事調解委員會



 


家事調解技巧


與實務演練


 


講座:


周小玲主席


江仲有律師


香港家事調解委員會



 


從中國法制史看家庭成員  關係之發展


講座:


陳惠馨教授


政大法律系



10:00



10:50



11:00



11:50



12:00



         餐         及         休         息



14:00



14:50



 


故宮文物與中國家庭文化


 


(參訪活動)



 


從性別觀點看家庭成員關係


 


講座:


羅燦瑛所長


世新大學


性別研究所



 


家事調解技巧


與實務演練


 


講座:


周小玲主席


江仲有律師


香港家事調解委員會



 


家事調解技巧


與實務演練


 


講座:


周小玲主席


江仲有律師


香港家事調解委員會



 



15:00



15:50



16:00



16:50



17:00



                 賦                           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