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8日 星期二

歡迎報名參加:95年12月1日第一次籌備會

會議名稱 : 家事調解學會第一次籌備會



召集人 : 林志信

日 期 : 95年12月1日

時 間 : 下午6時30分

地 點 : Specchio餐廳;臺北市中山北路六段88號 02-2831-2729

     或於當天電詢0922-659-066林志信



說 明 : 本會於95年11月28日接到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謝宜穎小姐電話

     通知:[家事調解學會]已經獲得市政府法規會同意成立,

     將儘速將核准通知寄交本會.

     因此依照人民團體組織法規定通知主管機關及發起人召開第

     一次籌備會議.

參加辦法:自費;6時入席.請向林志信報名.

2006年11月6日 星期一

名稱變更為:家事調解學會

各位家事調解學會的支持者,大家好:



台北家事調解學會從今年6月醞釀至今尚未能召開成立大會,謹此向各位致歉!



95年8月4日向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提出申請後,也專程拜會市府社會局,要求儘速處理;孰料接獲市府9月20日函知:

1. 名稱:[台]必須更改為[臺].

     [調解]請改為[諮詢]。

2. 第六條第三款:三、家事調解人員講習訓練及認證。必須變更,否則必須以補習班登記.

3. 第六條第四款:四、其他家事調解服務及相關業務。

第三條:本會以提供家事調解服務及促進家事調解學術研究及功能為宗旨。必須取消服務。



經過溝通協商之後,修正如下:

1. 名稱:[家事調解學會]。

2. 第 三 條:本會以提升家事調解服務功能及促進家事調解學術研究為宗旨。

3.  第 六 條 本會之任務如左:

一、家事調解學術及實務研究與發展。

二、家事調解學術交流及功能促進。

三、會員之家事調解講習訓練及認證。

四、其他家事調解服務及相關業務



目前静待市府回音。

謹此先向各位報告!



召集人 林志信 敬上

2006年11月2日 星期四

天使的工作!

天使的工作

如果法官做的是上帝的工作,那麼[家事調解委員]做的就是天使的工作!

有人說:法官做的是上帝的工作.

  確實,當犯人因為刑罰而被法官判處數年甚至數十年的有期徒刑,那是因為犯了刑法,必須依法給予適當的處罰;甚至無期徒刑或是死刑都不冤枉.

  但是,家人犯了哪一個法條嗎?需要法官來判決嗎?家事離婚案件,兩位成年人之間的感情爭執,沒有犯刑法,也沒有對錯;卻需要法官來判決未來下半輩子的生活方式;更離譜的是那個連出庭機會都沒有,甚至連表達機會也沒有的孩子們;也必須連坐;一起被宣判終生的無期徒刑:從一個家庭變成兩個不一定能和好相處的家庭.

   那位擔任上帝之手的法官,很明確的知道:雖然判決了,還好還有上訴的機會;讓最高法院的法官當那個終極審判手吧!

     哪知道!家事調解委員您的工作一旦達成,就是無期徒刑的終極審判,視為判決確定,不得上訴! 這一家從此按照筆錄內容過了!

 









 



 



 


謹慎啊!謹慎!能不謹慎嗎?家事調解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