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1日 星期五

香港回函2


2007/9/21 下午 3:32



林志信理事長台鑒:

 

首先很抱歉這麼遲才回信給你們。我們最近才從司法部得知調解交流會議(Mediation Conference)有關家事調解部份是在2007年12月1日下午2時至5時舉行。陳炳煥主席告知大致上可以邀請您們五位嘉賓參加12月1日下午的會議。

 

由於11月30日及12月1日我們的委員忙於參與調解會議,陳主席說只好安排在11月29日上午11時半至1時在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接見您們二十多位團友,交流大家的經驗。中午他想邀請您們團友共進午餐,不知這樣的安排合適您們嗎?

 

您們在11月29日什麼時間到香港?我們可以去機場接您們。此外,我和江律師想請林理事長、謝庭長、賴月蜜老師等幾位老朋友吃晚飯。不知您們那一晚有空閒?

 

此外,貴會如有甚麽需要參觀,不妨告知我們,我和江律師定必盡力安排。

 

祝         一切順利!

 

 

   

周小玲 敬上        

 

 

 

c.c. William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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