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本會全體理監事 最速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1月21日
發文字號:98家調信字第0121001號
附加檔案:第六屆家庭法律社會學研討會申請書等(詳見e-mail 附件)
主 旨:請投票表決:本會決定主辦98年5月21日至24日於中正大學舉辦之<第六屆家庭法律社會學研討會>
說 明:
一、常務理事施慧玲教授為提升本會於社會的知名度,安排本會主辦<第五屆家庭法律社會學研討會>之後,並於本年度再度推薦本會主辦98年5月21日至24日於國立中正大學舉辦之<第六屆家庭法律社會學研討會>以本會的名義向[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會]提出經費申請。因正值停會期間,以書面向理監事徵詢意見,採過半數之同意決議之,以達時效。
二、上述同意案表決表,請詳閱附加檔案。
理事長 林志信
表決單
請於[同意]或[不同意]欄內簽名
表決案文號:98家調信字第0121001號
案由:請投票表決:本會決定主辦98年5月21日至24日於中正大學舉辦之<第六屆家庭法律社會學研討會>
同意 不同意
P.S.請於98年1月23日前傳真電話: 02-2910-3927 或電郵fmtpe.tw@gmail.com
至本會;投票者過半數為通過,未回覆者視為無意見!
謝謝!
2009年1月21日 星期三
請投票表決:本會決定主辦98年5月21日至24日於中正大學舉辦之<第六屆家庭法律社會學研討會>
舉辦2009年度第一次家事調解研討會 表決單
舉辦2009年度第一次家事調解研討會 表決單
最速件
受文者:本會全體理監事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1月20日
發文字號:98家調信字第0120002號
案由:舉辦本會2009年度第一次家事調解研討會
說明:本會依據第一屆第三次會員大會關於民國98年度工作計畫案之業務類第二項會員教育辦理;方法如下:
舉辦日期:民國98年3月3日(星期二)下午2時至5時
會場:台北律師公會(台北市羅斯福路1段7號9樓)電話: 02...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家事調解學會、台北律師公會、少家廳(邀請中)
協辦單位:邀請中(認購餐卷若干張之單位得列名協辦)
邀請對象:少家廳,各地方法院家事法官,家事事件法委員,律師,法學教授,法學研究員,家事調解委員;預定席次一百人。
主題:家事調解研討會/大陸及韓國家事調解制度介紹
主講:張松青研究員
原吉林省延邊中級法院法官
現為韓國成均館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
參加費用:每人出席費新台幣壹百元;出席簽到散會時退還。
臨時報名者收費新台幣壹百元不退還。(工作人員免費)
會後聚餐:每人餐費新台幣九百元;臨時報名者收費壹仟元。(工作人員免費)
工作分配:連 絡:吳嫦娥總幹事及二人;
會場管理:四人(會場佈置含MIC及電腦、單槍投影機)
總 務:二人(支援各組作業)
財 物:顏得利理事及二人(收取報名費及支付款項)
會場服務:四人(報到及退款;受理臨時報名)
會場茶點:四人(茶水及點心採購及佈置)
請理監事協助認領當天之工作分配,並出席研討會及出席餐會!
提請決議:
表 決 單
請於『同意欄』或『不同意欄』內簽名;
並於98年1月23日前傳真 02-2... 或電郵fmtpe.tw@gmail.com本會,謝謝!
表決案文號98家調信字第01001號
案由請表決:舉辦本會2009年度第一次家事調解研討會
同意 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