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7日 星期日

活動公告_2010-10-30_家事調解座談會(報名表在下一則公告)

「家事調解」座談會(桃園場)


-法官、調解委員、律師之角色定位與深度對話


一、緣    起:司法院自94325訂定「地方法院實施家事事件調解試行要點」,並指定台北、士林、板橋、新竹、台中及屏東等6所地方法院自9441 日起開始試辦「家事專業調解」以來,迄今已為各法院協助當事人解決家事紛爭的重要程序。但在家事調解程序中,法官(或司法事務官)、調解委員、當事人委任之律師間,由於角色定位不同,所以也會出現對於其他兩種角色之期待。但因各角色彼此間較無交流之機會,因此,主辦單位希望能透過座談會的方式,讓各角色之成員間進行深度對話。今年821日在臺北律師公會舉辦了第一場座談會後,本次再邀請桃園地區之家事調解相關單位再次舉辦第二場座談會。並期透過持續的交流與對話,進一步提升我國家事調解之精緻度。


二、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家事調解學會、桃園律師公會


三、協辦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桃園市公所、法律扶助基金會桃園、宜蘭、新竹、基隆、板橋、士林等分會


三、時    間:991030()上午09:00~12:00


四、地    點:桃園市公所視聽室(桃園市縣府路7號桃園市公所4樓)


五、活動議程:






























  



    



08:40 ~ 09:00



報到



09:00 ~ 09:20



貴賓致詞


主持人:賴彌鼎律師(桃園律師公會理事長)



09:20 ~ 10:10



專題報告


報告人:張銀海委員(桃園地方法院家事調解委員)


    謝淑芬律師(銘鼎聯合法律事務所)



10:10 ~ 10:30



休息時間



10:30 ~ 12:00



綜合座談


主持人:謝崇浯律師(家事調解學會理事長)


回應人:黃漢權法官(桃園地方法院家事庭庭長)


    張淑芬法官(桃園地方法院家事庭前庭長)


    王兆飛法官(桃園地方法院家事庭前庭長)


    鄧學仁教授法務部親屬編研修小組委員、警察大學學務長)


    謝淑芬律師(銘鼎聯合法律事務所)


    張銀海委員(桃園地方法院家事調解委員)



六、備註:本場座談會透過學會報名不收費用但各單位全部名額限150,歡迎有興趣的會員與社會各界人士將報名表傳真至本會,本會傳真號碼為(02) 2735-1335以傳真先後為序。(已函請桃園地方法院將本次活動採計為家事調解委員參加專業座談會之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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