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9日 星期三

對新移民家庭的建議:

對新移民家庭的建議:

預定為新移民申請入境前,申請人必須先至[移民署]上課,一起參加[家庭協商與溝通]的課程!互相了解彼此有哪些支持團體與輔導機構,為新移民家庭提供依個平權社會,以創造新台灣人的優質生活環境!

 

夫妻之間之所以有機會組成一個[幸福家庭],[溝通]是非常重要的一環,溝通良好,誤會就會減少,吵架的機會就減少,衝突自然就減少,也因為溝通技巧好,即使吵架也不會有[挑釁言詞]或濫用[激將法]造成一方產生[嚴重受辱],因而作出令人後悔莫及的行為。

 

溝通首重[平權],從會議通知可以看到新移民的[女性]受到全體與會者的支持與照顧,實在令人欣慰;但是,誰來關心他們的另一半?

建議:

預定為新移民申請入境前,申請人必須先至[移民署]上課,讓他們明白與新移民相處時必須克服的困難即必須面對的問題,更要讓他們了解相關的法律規定與新移民將會得到的相關協助單位及輔導機構!

更重要的是:讓申請找知道有困難時可以向哪些單位求助?申請人的相關協助機構及輔導單位是否與尋民所能獲得的協助平衡?

 

相同文化及語言的夫妻都不一定很好溝通了,更何況是來自不同文化語言及法律背景的新移民!

 

目前所安排讓新移民學習的課程,若能讓申請者陪同一起出席,相信能改善他們的[溝通]成效,若能在他們確定要入境後,一起參加[家庭協商與溝通]的課程,會對於新移民的[家庭幸福]有正面加分效果!

我很想離婚,誰要救我

<h1>我很想離婚,誰要救我


我在92年結焝,在94年和他發生口角,他就打我的臉,鄰居有看到 ,也勸他不要再打 。 96年時,他玩電腦賭博欠錢到現在自少有上百萬以上,我為他何銀行借款大約30萬,(他哥哥之前就幫他環 了有100萬的債務)總之借了 又借,一再的賭,我天天再煩惱錢的事情,他很少回家固小孩,工作也不認真,小孩出生到現在6歲,幾乎都是我在照顧。爸爸不回家小孩也不會問。97/12時又發生口角,我大叫,他嗚我的 嘴鼻讓我不能呼吸,我說我要脫離這種生活,我快活不下去,其實我被他逼的 有點憂鬱,我說我很想去死,(其實為了2各小孩,我再忍耐),他說好ㄚ,你去死ㄚ。我'聽了 完全對他死心 <很後悔嫁給他),到現在他不回家我也不想管了, 我對他已沒有生活在一起感覺,為了2各小孩,我再忍耐),但是我想跟他離婚,他不想,小孩 '他也不會給我,我該如何是好? 我不想這樣過一輩子ㄝ我好想離婚, 很想離開他,我想要小孩,我離的成嗎?




  • 2009-04-17 21:38:48 補充

    他一個月回家的次數用一根手指頭都算的出來,小孩平日和假日就是我在照顧學業,和陪他們出去玩。連先生的媽媽都常常跟我說,叫我打電話叫我先生回家,不要在外面賭了。總之他的薪水都是拿來還債務,生活費跟本不夠用,都是用我的存的一點錢,在過下去日子。他曾說離婚的話,就會把孩子打死,所以我現在都不想和他多說話,一說就會吵架。如果我把孩子偷偷帶走,離家出走。可以這樣生活下去一輩子嗎?是不是時間久了,就算離婚了。



  • 2009-04-17 21:42:13 補充

    可是我沒有驗傷,他打我的臉,之後吃東西時,左邊的耳朵會發出奇怪的聲音。我不跟他多說話,是怕吵起來,面對他會對我的惡言相向和怕他會對我動手動腳。



  • 2009-04-17 22:14:42 補充

    如果我把孩子偷偷帶走,離家出走。可以這樣生活下去一輩子嗎?是不是時間久了,就算離婚了。  





最佳建議


首先!確定你真的要[離婚]嗎?


如果真的!請看!


本會要求立法委員提出的民法一零五二條之ㄧ立法:


離婚經法院調解或法院和解成立者,婚姻關係消滅。


法院應依職權通知該管戶政機關。


已經於98年4月14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了!


還要經總統公告實施後才能開始使用!目前還沒開始使用!


只要經過法院調解或和解達成離婚協議之後就算生效,就不用二個証人了!


向法院提起[調解離婚]只需要聲請費約一千元,調解委員會為雙方協議一個離婚後[未成年子女監護扶養及探視][雙方共同財產分配]及[贍養費及其他損害賠償要求]的最佳方案!當然,至些都必須向法院提出才能調解,未提出部分就不能調解!

請參考民法親屬篇第五節1049條至1058條!


</h1>

2009年4月28日 星期二

離婚協議書

煩惱問題 | 已解決
<h1>離婚協議書</h1>




發問者:



發問時間:



解決時間:



解答贈點:







澎澎☆媽咪 ( 初學者 5 級)
2009-04-19 20:11:54
2009-04-26 20: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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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正面評價 100%



我跟我老公有一些問題,

我們協議說在努力半年,

如果,還是沒辦法在一起生活,

他會無條件離婚,並且,

離婚後,小孩一個月跟我住兩天,

小孩上課後,變成寒暑假來跟我住。

就算雙方都在婚,也是不會改變。

如果他再婚,他的另一半要是對小孩做出有害的動作,

小孩就無條件歸我。

我們名下都沒財產,只有他一台車還在貸款中。

我怕他後悔,要求他先簽離婚同意書,

他也答應了。請問,我們不是現在要離婚,

現在簽有效嗎?要怎麼寫呢?




  • 2009-04-19 21:02:16 補充

    請律師見證要多少錢

    我也希望不要用到這張紙阿

    只是想給自己點保障






<h3>最佳建議</h3>


 


我們不是現在要離婚,現在簽有效嗎?要怎麼寫呢?


預約離婚是無效的協議,即使簽署了也是無效!





  • 2009-04-19 21:02:16 補充    請律師見證要多少錢





4月14日立法院通過[法院調解離婚],只等總統公告實施即可生效;導法院調解離婚,對於孩子的監護扶養及探視都可以獲得兒童最佳利益的考量!




請確定要離婚時再去法院聲請!




我覺得你們的婚姻還沒有到達真的無可挽回的地步,所以你們願意給雙方半年時間!




建議找居住地的[家庭服務中心]有些地區稱為[社會服務中心],他們可以提供[家庭諮商]或[家庭商談],對於夫妻關係及家庭成員關係的改善提供協助!




祝你們好運!





這樣離婚有效嗎?

煩惱問題 | 投票中
<h1>這樣離婚有效嗎?</h1>
 
 





請教各位大大..我剛跟老婆離婚..但是兩位證人,一個是家母,一個是朋友,而且是兩位證人沒有一同在場(分別簽字)這樣離婚算有效嗎?




  • 2009-04-21 16:08:44 補充

    順便請教一下,法律規定女方離婚6個月內不得結婚,那男方也是如此嗎?




.......................................................................................................................................................................


去戶政事務所完成[離婚登記]才是有效的離婚!


證人分別簽子沒有問題!


過去沒有DNA檢驗的時代,為了區別孩子的父親才有這種限制,目前DNA檢驗很方便,已經沒問題了!


小孩監護權問題


煩惱問題 | 發問中


<h1>小孩監護權問題 請專業人士 回答 或是有相關知識的</h1>
 



因為老婆壓力太大 也因為ㄊ家裡也是單親 我家人對我老婆ㄉ影響也很大 那小孩現在6ㄍ越大 我因為ㄊ搬來ㄊ娘家住 戶籍也在這 我跟老婆跟小孩戶籍都在娘家 我可以有穩定ㄉ工作 如果我想得到小孩的監護權 有機會ㄇ??

小孩是我ㄇ2ㄍ照顧ㄉ雖然我比較沒耐心 但是老婆ㄉ媽媽有幫我ㄇ照顧過 ...

因為ㄊ堅持跟我離婚 我真ㄉ不想走到這一步

會這樣問是最壞ㄉ打算

我家ㄉ情況老爸有穩定ㄉ工作 我也是家人5ㄍ 弟弟有打工自己ㄉ生活費 我回去的話也是 這樣就有3ㄍ人工作(我是剛搬這沒工作如果決定好或確定好就能馬上回去工作)收入不錯 還算高ㄉ

ㄊ家是他媽一ㄍ做網拍 我老婆目前沒工作 家人2ㄍ

可是小孩都式我老婆跟她媽照顧ㄉ多

這樣會不會 我得到小孩監護權機率低..

我需要補充可以在留言 我會再多補充..

ㄊㄇ家在南部 我ㄉ家在北部 我目前在南部沒工作 假如決定好摟 回北部可以馬上有工作

這些情形 小孩判給誰ㄉ機率比較高 或是可以有方法 一定可以讓我跟小孩遷回去 跟我



他現在對我已毫無擔心 關心 我也會顧小孩 該做ㄉ都會 ..

2009-04-24 18:08:06 補充



目前小孩ㄉ東西都是ㄊㄇ家買ㄉ居多 因為很多事都是我老婆都是直接跟ㄊ媽媽說 沒問過我 等東西買摟 到家裡 我才知道 買這些我家不是沒辦法 只是他都自己處理 都沒問過我





重點是:你們真的要離婚嗎?

想過離婚應該想哪些事情了嗎?


離婚就像結婚一樣,會有許多事情必須商量,取得雙方同意才可以進行!


民法規定離婚相關事項包含: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扶養及探視;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及贍養費與損害賠償要求。


最重要的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扶養及探視。


兩個成年人可以照顧自己的生活,未成年子女需要依賴父母的照顧,因此父母雙方都附有扶養孩子的責任;孩子的成長過程中,需要[父愛]同時也需要[母愛],若是不完整,很容易發生孩子的人格成長缺憾,使得孩子於反叛期容易參與不良幫派或受不良朋友影響,造成錯誤的思想與行為,甚至成為少年犯!


因此,要離婚的父母,必須要學會當[孩子的合作的父母]一起依照孩子的需要與最佳利益來思考孩子的監護,扶養及探視問題!


只有父母雙方才真的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其他人都不是,所以只有父母真的明白怎麼做對孩子最好,而不是對付或母最方辨惑最便宜;孩子成長過程少不了[母愛]及[父愛],缺一不可,如何共同照顧扶養最重要!


雙方的家庭成員都差不多,你們必須決定孩子的責任由誰來承擔,另依未就必須因應孩子的需要,盡力常常南北奔波讓孩子感受到你對他的愛,另外,當然也要分擔扶養費,讓孩子的責任負擔者(監護人)感受到你願意分擔孩子的責任,也讓他感受到你對孩子的唉!


你門的戶籍都在南部,建議你到所屬都市的[家庭中心]要求婚姻協談,先確定你們真的要離婚,或者由協談中心未你們協商解決困擾,繼續行福的家庭生活!


若是真的要離婚,請到戶籍所在地的地方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及調解聲請,讓家事法庭專業的家事調解委員基於[兒童最佳利益]的理念,位你們調解協商一份[離婚協議書],再拿去戶政事務所登記離婚,就可以了!


至於最新經過立法院三讀通過的


民法1052條之1:離婚經法院調解或法院和解成立者,婚姻關係消滅。

 
法院應依職權通知該管戶政機關。


還必須等待總統公佈實施後才能生效,目前只能以[兩願協議離婚]方式處理!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9042406583&mode=w&from=answer&an_last=true&.crumb=2dMIb6SVv6f#last_ans 


 


2009年4月26日 星期日

可行嗎?請提供意見:遠距教學授權契約範例

「遠距教學授權契約範例」 

 


立契約人○○○(著作財產權人,以下稱甲方)及○○○學校或單位全銜(被授權人,以下稱乙方),就遠距教學之著作權授權事宜,協議如下:

 


第一條定義


()遠距教學:本約所稱遠距教學,係指乙方將甲方具有教育功能、學習意義及學術價值之著作置於指定之網站上,提供使用者透過網際網路點選後得進行檢索、瀏覽、下載、列印之教學活動。


()有權使用者(authorized users):本約所稱有權使用者,限於乙方之在學學生、專任教師、職員及其他獲乙方同意得利用其遠距教學服務之人。




第二條授權標的


( )甲方在下列時間、地點授課時為授課內容之著作。


時間:○○年○○月○○日


地點:


課程名稱:  


()前項授課時之講義、簡報或其參考資料性質之著作。




第三條授權範圍


甲方授權乙方為遠距教學之目的,得將前條授權標的作下列之利用:


()於甲方授課進行中,予以全程錄音、錄影,並得筆錄、攝影。


()就前款重製物以錄音、錄影、筆錄、攝影、數位化或其他方法重製或編輯。


()就前二款重製物或編輯物,在校園或其所指定之場所散布。


()就第一款或第二款重製物或編輯物予數位化後,在乙方教學網站上公開傳輸。


()提供有權使用者利用乙方之教學網站,進行遠距學習,並於學習目的範圍內檢索、瀏覽、下載、列印。

 


第四條 授權期間


□甲案:自甲方授課日起,至○○年○○月○○日止。


□乙案:自甲方授課日起至該課程結束後○○年內止。 



第五條 授權費用 (註:由當事人依事實情況自行約定

□甲案:授權免費使用。

□乙案:授權費用總額新台幣○○○○元整。


□丙案:甲方所領取之授課報酬,即為本案著作之授權費用。

 



□丁案:每壹學生選課,甲方可獲得學分費之10分之1作為授權費用。


(註:由當事人依事實情況自行約定

 



第六條被授權人之義務


()乙方應採適當之措施告知有權使用者遠距教學之定義、範圍及有權使用者之利用範圍。


()乙方應在其網站,以適當之文字揭示本約第一至第三條之內容,並採取防盜拷措施。


()乙方利用授權標的,應標示甲方之姓名及其遠距教學課程名稱。




第七條
權利擔保


一、甲方擔保本約授權標的,並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否則,由甲方自負法律上責任。


二、乙方如因利用授權標的,致遭第三人主張涉及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時,甲方應出面協助乙方為必要之處理,乙方如因此遭受損害者,甲方應負賠償之責。

 


第八條再授權之禁止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再授權予本約以外之第三人利用。

 


第九條契約解釋


一、本約若有未盡事宜,依著作權法及其他相關法令定之。


二、本約應依中華民國之法律解釋。


三、本約之任一部分縱經解釋認定為無效,雙方同意不因此影響其他部分之效力。

 


第十條契約變更


本約之內容,非經雙方書面合意不得變更。

 


第十一條合意管轄


本約涉訟時,雙方同意以○○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二條契約原本


本約一式二份,由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即著作財產權人)                  乙方(即被授權人)


                                       代表人:


身分證字號:                           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戶籍所在地:                           地址:


電話:                                 電話:


e-mail                                e-mail


中華民國             

極需[blackboard]志工協助做[遠距教學]

我有一個想法,與大家分享,請提供意見與看法,感謝!



期望能有「好品質」的「家事調解」,就必須有「好品質的家事調解委員」;

要有「好品質的家事調解委員」,就必須要有「家事專業調解委員認證」;

要有「家事專業調解委員認證」,就必須要有「家事專業調解培訓課程」;

要有「家事專業調解培訓課程」,就必須要有人願意開課;

要有人願意開課,就必須要有人願意來上課;

要有人願意來上課,就要有人知道來上課會獲得認證;

所以我們期望先讓學會來開課,再來邀情司法院及考試院給予國家認證!

開課就要考慮成效,若開實體課程,以目前志工型態的調解委員制度,漣漪般的研討會都已經無法要求出席了,更無法強制調解委員受訓或上課;若能以【OO專業調解師或士或人員】證照認證為誘因,以遠距教學為方法,讓學員方便上課;相信就會比較簡單。



計畫藉由「blackboard」的軟體,讓學會將願意提供上課錄影的老師及教授的課程透過「blackboard」系統提供給學員上課;再將上課及格者的名單提供司法院作為各法院遴聘「家事專業調解委員」的參考名單,更期望司法院能將上過某些課程列為擔任法院家事調解委員之必需課程,經由認證之後來魏家視法庭提供「合法且高品質的家事調解委員」來為國人服務!



我首先必須了解「blackboard」系統的需求,才能進行,因次需要志工來協助!



請有意者與學會理事長林志信連絡:

行動電話:0922-659-066或e-mail:fmtpe.tw@gmail.com 或 jissing@gmail.com



下列為Blackboard的網址:

http://www.blackboard.com/Teaching-Learning/Overview.aspx 

請問是否有人可以來當學會志工,處理遠距教學相關的應用及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