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 | 司法院 |
發文字號: | 院台廳少家二 字第 0980014634 號 |
發文日期: | 民國 98 年 06 月 19 日 |
資料來源: | 司法院 |
相關法條: | 行政程序法 第 150、159 條 ( 94.12.28 ) 司法院所屬各級法院設置專業法庭應行注意事項 第 2 條 ( 97.07.29 ) |
要旨: | 「家事事件處理辦法」並非法律授權訂定之法規命令,業經廢止,相關人 |
主 旨:「家事事件處理辦法」業經本院於中華民國 98 年 6 月 19 日以院台廳 |
2009年7月8日 星期三
「家事事件處理辦法」業已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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