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7日 星期五

司法院預告訂定「家事事件審理細則」草案



公 告 日: 101.04.26
友善列印

文  號: 101年4月26日院台廳少家二字第1010011723號

發布單位: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

摘  要: 預告訂定「家事事件審理細則」草案






主旨:預告訂定「家事事件審理細則」草案。
依據:參照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1項及第154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司法院
二、訂定依據:家事事件法第199條。
三、「家事事件審理細則」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詳載於本院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之「法規草案」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刊登新聞紙(網頁)之日起7日內,以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送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傳真:02-23148144;電子郵件:cg122@judicial.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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