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調解學會 第二次籌備會會議記錄
(一)日期時間及地點:95年12月12日中午12時士林地方法院第二調解室。
(二)主席:林志信;出席者:謝靜慧、梁珊華、張銀海、顏得利、蔡國雄、蔡忠雄、王淑真
(四)報告事項:略。
(五)討論提案。
1.案由:審定會員名冊案。
說明:審定會員資格,以確定成立大會應出席人數。
決議:目前32人通過。
2.案由:確定成立大會召開日期、地點,並擬訂成立大會手冊內容及討論案。
說明:成立大會手冊內容目錄如下:
(1)成立大會議程。
(2)籌備工作及籌備期間經費收支報告(附報告書)。
(3)章程草案。
(4)年度工作計畫。
(5)年度經費收支預算表。
(6)會員名冊。
(7)成立大會工作人員分工表。
決議:通過:96年1月13日上午10時30分於康華大飯店舉辦成立大會。
理事15人、常務理事5人,監視5人、常務監事1人, 名譽理事及顧問各數人。
3.案由:擬訂年度工作計畫及年度經費收支預算表。
說明:擬訂後提成立大會審議。
決議:通過。
4.案由:決定理監事選票格式案。
說明:理監事選票格式由籌備會依規定擇定採用。
決議:創會會員全體列入。
5.案由:決定成立大會工作分工案。
說明:成立大會工作分工得設總務組、議事組、選務組、報到組、接待組、秩序組、新聞組等各組,各組置組長一人,組員若干人。
決議:接待組:謝静慧、總務組:蔡國雄、議事組:林志信、報到組:蔡忠雄、選務組:張銀海、秩序組:顏得利、新聞組:粱珊華;請各組召集人於下次會議提出工作報告.
6.案由:決定第三次籌備會時間及日期
說明:原預定於95年12月22日下午5時召開第三次籌備會,請確認!
決議:95年12月21日下午5時於士林家事法庭旁簡餐店舉辦。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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