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司法院得設少年及家事法院 | |
20100524 12:59:40 | |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4日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草案,未來司法院將可成立少年及家事法院,專責處理少年事件與家庭事件,初期將先成立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立法院司委會上午審查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草案。司法院認為,少年事件與家事事件的發生原因有高度關連性,少年犯罪以家庭因素居首位,家庭功能不健全是少年性格偏差與行為違常的主因,兩者事件處理,還須結合社工、心理、輔導等領域,因此希望成立專門處理少年事件與家事事件的專業法院。 司法院秘書長謝文定表示,考量國家財政負擔與司法資源分配,司法院初期將先整併高雄少年法院與高雄地方法院家事法庭,成立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因此只會增加數名家事調查官,不會過度增加國家財政負擔。 民進黨籍立委李俊毅質詢,民國88年司法改革會議就已經建議司法院設立家事法院,為什麼拖了10年才送出法案?他認為,司法院應先辦理家事法官的專業認證,再討論少年及家事法院是否成立的問題。 謝文定表示,司法院早已成立少年法院,因為成立少年及家事法院需要經過資源爭取、辦公廳舍擴建等過程,所以花了一點時間;對於目前兼辦的家事法官專業認證比例約20%,他說,成立少年及家事法院專業認證比例會提升。 國民黨籍立委曹爾忠表示,成立少年及家事法院,雖然增加人員的專業度,但也會侷限內部人員的流動性。謝文定說,美國有許多法官在同一法院,一待就超過20、30年,成為某些專業領域的專家。 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草案經立法院司委會討論後初審通過,司委會並通過附帶決議,要求司法院 5年內在北中南東各設 1個少年及家事法院, 2年內完成法官遴選培訓,並於法案通過 1年內,將家事事件法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990524 |
2010年5月25日 星期二
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 立法院初審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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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單位的努力,終於有一些進展,也謝謝創會會長的協助與推動,修法尚未確定,請繼續關住......
回覆刪除Eric1953
感謝大家的努力,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通過了!
回覆刪除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未來司法院將可成立少年及家事法
院,專責處理少年與家庭案件,初期將先成立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司法院在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時認為,少年與家事案件的發生原因有高度關
連性,少年犯罪以家庭因素居首位,家庭功能不健全是少年性格偏差與行為違常的
主因,兩種案件處理,還須結合社工、心理、輔導等領域,因此希望成立專門處理
少年事件與家事事件的專業法院。
前司法院秘書長、現任公懲會委員長謝文定在初審時表示,考量國家財政負擔與司
法資源分配,司法院初期將先整併高雄少年法院與高雄地方法院家事法庭,成立高
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因此只會增加數名家事調查官,不會過度增加國家財政負擔。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國民黨立委呂學樟表示,自民國96年以來,地
方法院家事法庭每年受理案件已超過12萬件,98年更超過13萬件;且少年事件與家
事事件的發生原因有很高關連性,因此設立少年及家事法院確有必要。
呂學樟說,原本台灣各地方法院只有少年及家事專業法庭,雖然法官有專業證照者
優先辦理相關案件,但專庭庭長沒有經過遴選,其中的法官也會因為輪調,導致剛
熟悉的業務因為職務調動、或是必須兼辦其他案件,導致經驗與學識無法累積。少
年及家事法院成立後,可望解決這些問題。
呂學樟表示,後續也將持續關注少年及家事法院成立後,有關法官數量與品質等問
題。
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三讀通過後,立法院院會並通過附帶決議,要求司法院5年內
在北、中、南、東各設1個少年及家事法院,2年內完成法官遴選培訓;並於法案通
過1年內,將家事事件法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
新聞來源:中央社
TO:司法院
回覆刪除請問我國現有[家事專業法官]名冊及請提供[家事事件法草案]
1. 請問我國[家事專業法官]人數
少家法院組織法已經立法院通過,公佈實施在即,家事專業法官人數攸關重大,請回
覆目前之人數及名單。
2. [家事事件法草案]已經草擬近十年,尚未提請立法院審議;面臨立法院附帶決議
要求貴院於一年內提請立法院審議;請提供目前完成草擬之[家事事件法草案]以及未
完成部份,以利全國各界齊心齊力,與貴院協力完成立法院交付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