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5日 星期二

[轉貼來函] 司法院將表揚優良家事調解委員

本會前理事長林志信委員,以及團體會員台南女權會的理事長邱美月委員,均榮獲司法院98年度司法院優良家事調解委員,特此恭賀!!



司法院訂於99年6月8日上午9時30分表揚[優良家事調解委員]。

家事調解學會向司法院建議將[家事調解委員]及[民事調解委員]的敘獎分開辦理,獲得最好的回應!

98年度家事調解委員獲獎者:

林志信 委員  台北地院及士林地院

吳美玲 委員  板橋地院

盧佳香 委員  台中地院

邱美月 委員  台南地院

洪月華 委員  台中地院及南投地院

吳美珍 委員  雲林地院

潘宜君 委員  宜蘭地院

1 則留言:

  1. 1.恭喜所有獲獎的委員,您們的用心及努力,我們感受到了,也是我們學習的榜樣.

    2.謝謝家事調解學會在創會初期的努力,我們已經看到一些努力的成果,而且持續發酵當中.....

    3.期望在現任年輕的謝理事長領導下,有更積極的作為,能突破意識及理念的框框......

    4.學習型組織及幫助會員有更多的成長學習機會是多數會員的期盼,請秉持創會的理念及初衷,大家一起來努力.

    共勉之......

    請不要吝嗇多給予鼓勵與批評,請大聲說出來.....



    Eric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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