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前理事長林志信委員,以及團體會員台南女權會的理事長邱美月委員,均榮獲司法院98年度司法院優良家事調解委員,特此恭賀!!
司法院訂於99年6月8日上午9時30分表揚[優良家事調解委員]。
家事調解學會向司法院建議將[家事調解委員]及[民事調解委員]的敘獎分開辦理,獲得最好的回應!
98年度家事調解委員獲獎者:
林志信 委員 台北地院及士林地院
吳美玲 委員 板橋地院
盧佳香 委員 台中地院
邱美月 委員 台南地院
洪月華 委員 台中地院及南投地院
吳美珍 委員 雲林地院
潘宜君 委員 宜蘭地院
1.恭喜所有獲獎的委員,您們的用心及努力,我們感受到了,也是我們學習的榜樣.
回覆刪除2.謝謝家事調解學會在創會初期的努力,我們已經看到一些努力的成果,而且持續發酵當中.....
3.期望在現任年輕的謝理事長領導下,有更積極的作為,能突破意識及理念的框框......
4.學習型組織及幫助會員有更多的成長學習機會是多數會員的期盼,請秉持創會的理念及初衷,大家一起來努力.
共勉之......
請不要吝嗇多給予鼓勵與批評,請大聲說出來.....
Eric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