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9日 星期四

2010年8月份活動報名回條

社團法人家事調解學會報名回條(R.S.V.P.)














姓   名


請勾選


 


□  參加2010年8月14日(六)


      14:00 – 16:00 讀書小組


 題目:「與家事調解有關之社會資源介紹」


 主講人:李麗慧 委員


 註:本活動於報名截止後,會再行通知舉行地點。


□  參加2010年8月21日(六)


      09:30 – 12:00 座談會


 題目:「家事調解法官、調解委員與律師之角色與對話」


      註:本活動之報名係本會先行統計會員參加意願,待正式報名表格可供索取後,再協助會員完成正式報名手續。


連 絡 電 話


 


 


懇請於8月10日前將此回條傳真至 (02) 27351335


或寄到本會email信箱: fmtpe.tw@gmail.com  以利後續作業。


竭誠歡迎您的參與!

2010年6月23日 星期三

2010年7月份讀書會活動 - 歡迎報名參加

社團法人家事調解學會公告


 


主      旨:2010年7月份讀書會活動


時      間:2010年7月14日(星期三)晚間19:00-21:00


地   點:視報名人數決定場地,原則上以交通方便為主。


主  講  人:本會讀書小組總召集人   顏得利監事


研討題目:「涉及『死亡宣告後失蹤人歸來』相關法律問題之調解個案研討」


費     用:本次活動免費參加


 


預告今年度其他月份讀書會活動時間如下,請有興趣參加之會員或各界先進預先規劃時間:


8/14 (六) 下午14:00-16:00


9/15 (三) 晚上19:00-21:00


10/16 (六) 下午14:00-16:00


11/17 (三) 晚上19:00-21:00


12/11 (六) 下午14:00-16:00


 


此外,本會預定將與台北律師公會、國際婦女法學會等單位合辦「家事事件之調解 – 由調解委員與訴訟代理人之不同立場談起」(題目暫定)座談會(日期暫定為2010年8月21日),報名方式與時間待定案後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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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家事調解學會讀書小組報名回條(R.S.V.P.)





















姓   名



請勾選



 



□  參加2010年7月14日(三)


    19:00 – 21:00之讀書小組


 題目:涉及『死亡宣告後失蹤人歸來』相關法律問題之調解個案研討


 主講人:讀書小組總召集人


顏得利監事


□ 本次活動無法參加



連 絡 電 話



 




 


懇請於7月9日前將此回條傳真至 (02) 27351335


或寄到本會email信箱: fmtpe.tw@gmail.com  以利後續作業。


竭誠歡迎您的參與!


 


2010年5月25日 星期二

[轉貼來函] 司法院將表揚優良家事調解委員

本會前理事長林志信委員,以及團體會員台南女權會的理事長邱美月委員,均榮獲司法院98年度司法院優良家事調解委員,特此恭賀!!



司法院訂於99年6月8日上午9時30分表揚[優良家事調解委員]。

家事調解學會向司法院建議將[家事調解委員]及[民事調解委員]的敘獎分開辦理,獲得最好的回應!

98年度家事調解委員獲獎者:

林志信 委員  台北地院及士林地院

吳美玲 委員  板橋地院

盧佳香 委員  台中地院

邱美月 委員  台南地院

洪月華 委員  台中地院及南投地院

吳美珍 委員  雲林地院

潘宜君 委員  宜蘭地院

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 立法院初審通過











立院初審 司法院得設少年及家事法院
20100524 12:59:40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4日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草案,未來司法院將可成立少年及家事法院,專責處理少年事件與家庭事件,初期將先成立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立法院司委會上午審查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草案。司法院認為,少年事件與家事事件的發生原因有高度關連性,少年犯罪以家庭因素居首位,家庭功能不健全是少年性格偏差與行為違常的主因,兩者事件處理,還須結合社工、心理、輔導等領域,因此希望成立專門處理少年事件與家事事件的專業法院。

司法院秘書長謝文定表示,考量國家財政負擔與司法資源分配,司法院初期將先整併高雄少年法院與高雄地方法院家事法庭,成立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因此只會增加數名家事調查官,不會過度增加國家財政負擔。

民進黨籍立委李俊毅質詢,民國88年司法改革會議就已經建議司法院設立家事法院,為什麼拖了10年才送出法案?他認為,司法院應先辦理家事法官的專業認證,再討論少年及家事法院是否成立的問題。

謝文定表示,司法院早已成立少年法院,因為成立少年及家事法院需要經過資源爭取、辦公廳舍擴建等過程,所以花了一點時間;對於目前兼辦的家事法官專業認證比例約20%,他說,成立少年及家事法院專業認證比例會提升。

國民黨籍立委曹爾忠表示,成立少年及家事法院,雖然增加人員的專業度,但也會侷限內部人員的流動性。謝文定說,美國有許多法官在同一法院,一待就超過20、30年,成為某些專業領域的專家。

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草案經立法院司委會討論後初審通過,司委會並通過附帶決議,要求司法院 5年內在北中南東各設 1個少年及家事法院, 2年內完成法官遴選培訓,並於法案通過 1年內,將家事事件法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990524

2010年5月13日 星期四

[轉貼_中正大學活動訊息] 第七屆 家庭法律社會學國際學術研討會






第七屆 家庭法律社會學國際學術研討會


新 移 民 婚 姻 家 庭 與 公 民 權


   主題:婚 姻 移 民 的 家 庭 圍 城


 


 


時間:第一天:2010年05月21日【週五】13:00至18:00


第二天:2010年05月22日【週六】09:30至17:30 


地點:中正大學法學院大法庭 (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168號)


指導單位:內政部兒童局、內政部移民署、教育部


主辦單位:中正大學法學院及法律學系、終止童妓協會、臺灣地方法院、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財團法人更生保護會嘉義分會


協辦單位:中正大學清江學習中心、中正大學國際交流事務中心、江義雄立委國會辦公室、嘉義律師公會


承辦單位:中正大學研究發展處法律e化與互動教學研究中心


報名方式:[線上報名] 


聯 絡 人:研討會籌備處05-2720411轉35108;


施慧玲教授05-2724717   lawamy@ccu.edu.tw


莊孟潔助理0911-110820    timtemper@gmail.com


黃雅惠助理0912-913712   vivian19820824@yahoo.com.tw



研討會目的:

本次研討會希冀透過科際整合對談之觀點,以新移民研究社群之研究成果與對話為基礎,參以新移民婚姻家庭與公民權為核心概念,進而將該議題區分為數個不同領域之移民家庭人權單元來探討,藉由各國不同專業領域之學者專家齊聚ㄧ堂,除能正視婚姻移民兒童之基本權益與需要,建構多元的照顧與輔導措施外,亦能藉此與我國學術界及實務界建立一個溝通平台,針對新移民婚姻家庭之公民權作溝通對話與理論思辨,除能借鏡國外經驗,亦能試圖建立問題解決模式,進一步瞭解新移民婚姻家庭與公民權在我國實踐情形。維護新移民婚姻家庭之權益。


詳細研討題目與時間配置請點閱下面連結: 


 http://researcher.nsc.gov.tw/ct.asp?mp=2968&xItem=66644&ctNode=578


 

2010年5月12日 星期三

民法修正通過 成年人可自由改從母姓或父姓

民法修正通過 成年人可自由改從母姓或父姓    2010年 04月 30日
 

〔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立法院今下午三讀通過民法修正案,成年人可自由更改從母姓或父姓,但變更以一次為限。子女出生登記時若父母未約定從母姓或父姓,或約定不成出現爭議,將在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子女姓氏。


現行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九條規定,已成年子女必須經父母書面同意,才能變更母姓或父姓,經修法後,無須父母同意即可變更為母姓或父姓。


此外,若父母其中一方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者,例如有家庭暴力、性侵害等情況者,法院可依照未成年子女請求,依子女利益,變更未成年子女的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若父母親其中一方未能善盡保護或教養義務者,也可向法院請求變更為父姓或母姓,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也不能因認領子女,而以此要求變更為父姓。


立法院討論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九條修正時,法務部一度態度保留,質疑變更姓氏可能造成身分識別混淆,引發交易安全問題,立委蔣孝嚴、黃淑英則極力爭取成年人可自由更改母姓或父姓,他們均表示,就算變更姓氏,身分證字號也不會改變,因此不會有身分混淆問題。


該法修法通過後,立委黃淑英在院會發言說,民法姓氏修正歷經多年努力,日前此規定初審通過時,她接獲許多女性的感謝電話,但三年前因法務部保守反對而無法通過,這次能修法通過可說是遲來正義,讓落實人格權保障更進一步。


引用


自由時報  2010年 04月 30日

媽媽,我們從母姓 很驕傲













媽媽,我們從母姓 很驕傲





 








推動多年的民法1059條子女姓氏條文修正案,上月底三讀通過,未來成年人改姓不再須要父母同意,單親家庭申請改姓的條件也將大幅放寬,讓爭取姓氏自主的民眾以及單親家庭非常振奮。多個子女改從母姓的家庭,今天全家一起站出來,宣示「姓母姓,很驕傲」。

婦女新知基金會今天為這群母姓家庭舉行記者會。全力推動修法的立委蔣孝嚴未出席,但他的立委辦公室主任黃子哲宣讀一封信。蔣孝嚴在信中表示,母親章亞若在他與弟弟孝慈只有6個月大時逝世,是標準的單親媽媽,母親當時的無奈與無助可以想像,他雖無法幫助自己母親,但民法修法過關,造福更多單親媽媽,可告慰母親在天之靈。

單親媽媽蘇珊上午表示,30多年前她因先生酗酒、家暴而離婚,多年來她多次想幫兒子改姓,但法官卻說「妳先生又不是殺人放火,不構成不利原因」,以致兒子始終無法改姓,如今修法通過,她終於可以過一個「驕傲的母親節」。蘇珊的32歲兒子上午也說,新法通過,他馬上把原本姓「莊」改成「張」,實現多年心願。

綠黨的工作人員溫炳原,小孩一出生,夫妻二人就協議讓小孩從母姓「彭」,但改姓過程遭到雙方家庭的風暴,「大逆不道」、「入贅」、「不繼承香火」等各種指責排山倒海而來。最後甚至要在祖先牌位前連擲三個聖筊,才杜了悠悠眾口,如今夫妻不後悔從母姓的決定。

民間社團「監護媽咪」召集人卡洛琳也說,她因家暴而與先夫離婚,兒子想改母姓遭到許多困難,如今修法通過,她非常高興,但兒子是否改姓,要由小孩自己決定。而他兒子目前16歲,一家卻有三個姓,一個是她的姓,一個是前夫姓,還有現任丈夫的姓,但兒子要姓什麼,等二年後孩子成年,由兒子自己決定。

黃子哲上午也透露,馬總統可能在5月20日前後宣布民法1059條修正案的施行日期。

【記者劉開元/台北報導】

「從母姓不應該被歧視」,雖然民法第1059條子女姓氏修正案,已於4月底在立院三讀通過,但部分民眾仍擔心日後從母姓會遭到外界異樣眼光。婦女新知基金會與監護權媽咪等民間社團,今天宣布成立「從母姓俱樂部」,集合各方力量協助民眾,一起化解從母姓可能遭到的困境與歧視。

除了協助民眾從母姓可能面對的難題外,「從母姓俱樂部」也歡迎民眾提供有關姓氏的各種想法,或是提供經驗分享,交換相關訊息與活動。想報名參加「從母姓俱樂部」民眾,可寫信至1059mommy@gmail.com,簡單寫下聯絡方式與參加原因,就會有人與報名者連絡。



【2010/05/09 聯合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