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調解學會
北市社一字第09542033400號函准予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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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2-2910-3927 電話:0922-659-066 林志信
家事調解學會 第一屆第一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會議記錄
(一)日期時間:96年1月13日上午11時30分於台北市松江路306號。
(二)主席選務組召集人張銀海;出席者:應到20人實到16人(詳見簽到簿)。
(三)報告事項:理事當選人:林志信,張銀海,賴月蜜,蔡忠雄,施慧玲,王念慈,鄭維瑄,梁珊華,侯元芳,顏得利,游文華,謝崇浯,宋德才,沈采穎,廖秀峰.
監事當選人:蔡國雄,曹念慈,張鴻時,黃金舜,曾鈺惠.
候補理事:王萬清,蔡惠貞,吳嫦娥,黃秀玲,羅明珠.
候補監事:許銘能
(三)選舉第一屆常務理事當選人為:林志信,張銀海,賴月蜜,蔡忠雄,施慧玲
常務監事當選人為:蔡國雄;理事長當選人為:林志信。
(四)移交:籌備會主任委員將籌備期間之檔案,財產及人事等有關清冊一式四份移交第一屆理事長,由常務監事監交,並接收完畢,分別簽章後,籌備會主任委員、理事長及團體各存一份、一份函報主管機關。
(七)第一屆理事長致詞:略。
(八)討論提案:
1.案由:決定本會會址處所(含聯絡電話)案。
說明:會址處所依規定不得少於三十平方公尺,並應取得准予使用一年以上之使用權證明(例如租約、借用同意書)。
決議:會址設於:台北縣新店市寶中路118號3樓
2.案由:聘任本會總幹事等工作人員案。
說明:工作人員不得由選任之職員擔任。
決議:視需要由理事長聘任之。
(九)臨時動議:無。
(十)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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