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7日 星期二

調解委員的開場白

調解委員的開場白

 




 


聲請人OOO,相對人OOO,雙方好!


 


我是調解委員OOO,這位是調解委員OOO;很高興為您們服務!

   調解不是判決,但是調解成立卻具有等同判決確定的效果;調解沒有法庭上的進攻與防禦,也不討論誰是誰非,所以也不會有輸贏;只有雙方願意或不願意接受而已.也就是:雖不滿意但可接受。

   調解時雙方都平等,我(們)會保持中立對待雙方;不會為任何一方做任何決定,當然也絕對不會壓迫任何一方做任何決定;完全由雙方自由意志來決定是否願意接受最後的協議;調解委員只提供事件內容的分析及雙方不同立場的利弊得失分析,不會替任何一方做任何決定。




 


  調解中不得錄音及錄影,調解也不對外公開,除了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其他人沒有雙方的同意都不能在場.


 


  雙方如果不能達成調解而由法院裁定調解不成立而進入訴訟,在調解中所做的任何未達成協議的承諾,都不能作為法庭上的證據.


 


  現在,開始本案的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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