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全體理監事及顧問、台北市政府社會局 發文日期:98年5月15日 發文字號:98家調信字第05150001號函 主旨:召開第一屆98年度第一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說明: 一、 因士林地方法院家事調解研討會改期,本次會議隨同變更。 二、 依據章程召開理監事會。 三、 會議日期:98年5月25日 下午5時30分。 四、 會議地點:台灣士林地方法院四樓大會議室 五、 報告事項: 1. 3月3日研討會成功 2. 民法1052條之1立法成功,字98年5月1日 起生效。 3. 家事專業調解委員培訓課程小組初稿報告。 4. 12月份改選理監事,相關準備事項報告。 六、 討論議案: 1. 追認成立[家事專業調解委員培訓課程小組]案,小組名單如下: 召集人:林志信理事長 組員:吳嫦娥總幹事,謝靜慧法官,陳榮隆院長, 鄧學仁 教授, 施慧玲 教授, 賴月蜜 教授,黃心賢律師,謝崇浯律師,葉光洲律師,張銀海常務理事,蔡忠雄常務理事,宋德才理事等十二位。 2. 核准新入會會員案。(詳見名冊) 3. 第二屆第一次大會日期、時間、地點討論案。(12月1日 發出開會通知;12月19日 上午11時於康華飯店或第一飯店舉辦大會) 4. 最後期限日期前繳齊第一屆會費之會員名冊即為候選人名冊,請議決最後期限日期案。(11月30日 為期限,開會前補繳者需由投票者自行填入姓名;9月1日 發出繳款通知。) 5. 授權理事長與相關學術單位簽署合作開辦[家事專業調解委員培訓課程]案。 七、 臨時動議: 八、 會後聚餐:士林[福興園]餐廳 理事長 林志信 98年5月25下午17時30分舉行之98年度第一次理監事會議 敬請出席,請於5月22日前傳真02 2910-3927或e-mail:fmtpe.tw@gmail.com 參加回條,謝謝! 臨時動議提案請利用e-mail於開會前7日提出 □ 參加會議 □ 參加聚餐 (務必回函以便預定餐廳) □ 請假 (理事得代理理事一人;監事得代理監事一人。) □ 代理人 □參加聚餐 請簽名:
98年度第一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提案單
會址:台北縣新店市寶中路118號三樓
傳真電話:02-2912-8179 e-mail: fmtpe.tw@gmail.com
提案人: e-mail: 日期:
案由:
說明:
一、
二、
辦法:
附件名稱:
980518 黃心賢律師回函 參加會議 參加聚餐
回覆刪除980519 黃金舜理事回函 參加會議 參加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