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1日 星期四

香港研討會本次不參加 !

各位會友好 !



很遺憾,本次香港之旅必須先取消,下次有機會再辦,若有人希望私下參加可以和本會連絡,我們願意盡力協助 !

fmtpe.tw@gmail.com



理事長 林志信 敬上



P.S. 附上給香港回函如下 :



周委員及江大律師好 !

 

很遺憾 ! 看來本次國際研討會無法參加了 !

 

誠如您所說 : 台灣與大陸關係現實楚於閩趕時期 , 而該研討會又是由香港[司法院]主辦,屬於官方性質<wbr></wbr>,對雙方都有不方便的地方.

下次由我們民間單位辦理類似的研討會時再來安排吧 !

 

或許您們有空的時間可以先安排交流交流吧 !

 

感謝貴會主席及兩位的用心,請保持聯繫,下次見!

 

敬祝 研討會成功順利 !

 

林志信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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