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7日 星期四

97年4月27日天秤星號郵輪旅遊報名




 


 


受文者:各會員及會友

 發文日期:96年12月28日

 發文字號:家調信字第961228001號函

 速別:一般

 密等及解密條件:無

 主旨:97年4月27日天秤星號郵輪旅遊報名。

 (專案特價以報名先後為準,額滿為止)

 說明:

 一、  承本會黃金舜監事之安排,定於97年4月27日至30日舉辦天秤星號郵輪旅遊(詳情請參考附件或上網閱覽)。

 二、  報名每2人一組(同房居住),每組團費(含稅金)計價如下:



 



 



 



 



 



 



 



 



 










































艙等

 



 


 



 



每組

人數

 



 


 



特價(含稅總價)

 



 


 



BAB

 



 


 



豪華海景方窗客房(7.8樓)



2

 



 


 



21,780元

 



 


 



BB

 



 


 



豪華海景方窗房(6樓)

 



 


 



2

 



 


 



21,400元

 



 


 



CA

 



 


 



海景方窗客房(6樓)

 



 


 



2

 



 


 



21,000元

 



 


 



CAB

 



 


 



海景方窗客房(7.8樓)-視野受限

 



 


 



2

 



 


 



20,580元

 



 


 



CB

 



 


 



海景方窗客房(4樓)

 



 


 



2

 



 


 



20,800元

 



 


 



三、  報名辦法:

 1. 即日起以組為單位報名,每組繳交護照影本每人一份,請傳真02-2910-3927,及訂金每組(房)一萬元(請匯入戶名:社團法人家事調解學會;郵政劃撥帳號500450088號;或,安泰商業銀行新店分行帳號:02912601003500號;或,遠東國際商業銀行忠孝分行帳號03100100011383號)註明:天秤星號郵輪旅遊訂金及艙等,並將匯款單傳真至02-2910-3927。

 2. 其餘費用於出發前再另定日期刷卡繳交。

 3. 護照影本及訂金繳交完成者,不得取消,但可於繳交手續費4百元後申請替換一人。

理事長  林志信



 



 



 



 

2007年12月26日 星期三

調解離婚修法研討會結論.96.12.25.

2007年12月24日 星期一

有關監護權的事情

我爸跟我媽離婚4年前我爸因為有一ㄍ大公司所以監護權被我爸拿走4年後我媽回來想把監護權拿走因為我爸公司倒了爾且自從我爸失業後長長喝酒就打我們或者是拿真槍要射爺爺爾且我爸還持有4把槍械爾且常常半夜叫我們起來罰跪我們也不知道為什麼結果是他自己吃了某種藥就會失去理智就會亂說話說我們偷他錢有一次他跟爺爺吵架結果他拿槍要射我結果沒射中請問我媽如果要搶回監護權機率大不大呢?謝謝



最佳解答



你們應該有能夠表達自我意思的能力了吧!如果你媽媽很想要搶回監護權的話,到時法院會請你們去法院當庭表示你們的意願以及你們父親對你們做過什麼不當的管教及危險的行為,一定要充份表達清楚,這樣,你媽媽的勝算就很大了哦!

還有,依你信件內容看來,你父親已經危及了你們的生命安全了,快打113專線求助吧!不然,命都沒了,怎麼跟母親一起生活呢!再提醒你,若是你母親真的提起監護權訴訟,依你文中父親的脾氣,你們一定要非常注意自身安危,也要叫你們母親要注意安全哦!

2007年12月21日 星期五

有關死後保險的事...

我想請問如果不管我有沒有保險.除了死後的保險金以外的錢

例如存款.還有比喻出事公司的理賠.我想把留給我朋友不想留給

父親.我媽媽已經去世了.只剩父親可是我恨死牠了.不想留任何一毛錢給她.除了我寫遺囑以外還需要做一些什麼是他才不會拿到我任何一毛錢.他現再跟一個不三不四的女人再一起.賺的錢也都得她.把自己的媽媽丟在醫院都不管.這麼不負責任的人沒有資格做我的爸爸.起大家敎我該怎麼做.謝謝... 



最佳解答





你可以@@"把自己的遺屬轉交給律師做遺產捐贈!捐贈給一些慈善團體或著是一些孤兒院~醫院~安養院~~但是像你這麼有正義感的人相信老天會眷顧你的!至於你父親~我相信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相信這種因果報應會環到他自己身上的~現在的你~只需要好好將你母親照顧好!希望他早日康復!



祝你事事順心~



關於拋棄繼承的問題,比較複雜的狀況

我父母自我出生幾個月就離婚,我是跟父親的。



母親再嫁,又生了二個



我父親後來陸續有了好多的同居者,替他生了不少小孩,

我成年後,已離開那個家庭,自力更生。坦白說,目前

也不知道我到底有多少 兄弟姐妹 是 同父異母,同母異父 的?

可能有十個了吧......我後面幾個都不認識,媽媽也都不同人......

=.="



由於拋棄繼承為期限為二個月,我很困惑其 同父異母,同母異父

的那些不知名的 "兄弟姐妹" 們 若有死亡繼承的問題,

我如何得知......及反應. 謝謝!



當然,我不方便回去問我父親,他自己也搞不清楚吧...



我目前要結婚了,未來打算生小孩,我希望...人生是可以自己

營造,努力讓它變的更好, 也不要拖累我未來的老公。



先謝謝您們願意停下手邊事, 回答我問題的人。感謝!!! 



最佳解答



 其實您的問題並不複雜,不用擔心。您是擔心如果有繼承事件開始時,您不知道那一堆的兄弟姊妹有誰,怕無法適時因應是嗎?其實您不必擔心。



 我們先說如果是因為父親(或母親)的繼承事件開始,無論您有多少父系(或母系)的兄弟姊妹,您都與他們(記得,父系與母系的繼承權要分論)同列第一順位有繼承權人,您要拋棄繼承權都是要在知悉父親(或母親)去世後兩個月內聲明,除非您不知道父親(或母親)去世的事實,否則您無需等待他人通知您『他們已拋棄繼權而輪由您有繼承權』,您即可直接聲明拋棄繼承權,若有您可以通知到的有繼承權之兄弟姊妹您就依法通知,不知或無法通知的部分即註明『不明是否有其他有繼承權人或雖有其他有繼承權人但不知所在及相關資料無法通知』即可。故而您無需擔心。



 若繼承事件的開始是因這些兄弟姊妹的去世,則因為兄弟姊妹的繼承權在第三順位,您就只需等人通知,因為您的繼承權是起自第一與第二順位有繼承權人都拋棄其繼承權才會輪到繼承的,才會有拋棄繼承權的聲明。所以您也不必擔心,因為您是依法要等他人通知的被動者。所以,您其實可以不必為了您所提到的那些問題而擔心的。

2007年12月19日 星期三

如何讓離婚協議書能夠獲得法律的保障

如何讓離婚協議書能夠獲得法律的保障?

在雙方有任一方不覆行的時候得由法院要求強制執行? 



最佳解答



不用這麼麻煩啦



你只要依離婚要件



找兩個證人簽名蓋章



辦妥離婚登記就可以了



你去辦離婚登記的時候



戶政事務所那邊會留底一份



也會在你們所持的那份蓋上戶政的章



已經具公證的效力



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其他解答



1. 已經完成離婚登記



答 : 請雙方共同持[離婚協議書]至法院公證處辦理公證,同時於內容明確規定 : 雙方有任一方不覆行的時候得由法院要求強制執行.



2. 尚未登記離婚



答 : 到法院聲請[離婚]調解,讓離婚協議書做成[調解筆錄],法院的調解筆錄等同於[確定判決],而且具有[強制執行]效果,不需再經過法院確定,可以直接向法院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是目前最有效的方法.



 



你的問題我已經遇到

本票還不出來是否會強制執行扣薪?


我朋友97/12/18剛簽完離婚協議書,對方要我朋友寫11張本票共3500萬的天價金額做離婚條件. 到期日分別為97/1/31, 97/6/25, 98/6/25~106/6/25.我的問題如下:



一. 我朋友若還不出來,是否會強制扣薪? 怎麼扣? 有其他辦法讓她扣不到嗎? (例如與老闆協商薪水匯至別人的匯頭,但要扣稅又要怎麼辦呢?)



二. 這會影響銀行的信用嗎? 如果會,多久之後會恢復?



三. 在法律方面需要負什麼刑責嗎? 如果以後結婚,太太會因此有所牽連嗎? 太太名下動產不動產會不會有所影響?



四. 是不是可以申請破產? 因他自己名下有一部車,是不是要先過戶給別人,做脫產的動作呢?



五.還有什麼該注意及知道的嗎? 謝謝!



不是故意惡意不還,而是他們根本在勒索,原本甚至開口要一億,強迫我朋友一定要簽.我朋友屬什麼事什麼苦都自己吞的人,不願跟任何人爭辯或大小聲,實在是一個脾氣非常好之人. 因為得知他這樣的結果,想幫他出氣想辦法,希望各位好友們能幫幫他的忙,感激不盡!!!



  • 2007-12-19 15:54:18 補充
    可以向法院生請無效嗎? 需要什麼證明? 用什麼理由呢?



最佳解答





一、我朋友若還不出來,是否會強制扣薪?怎麼扣?有其他辦法讓她扣不到嗎?(例如與老闆協商薪水匯至別人的戶頭,但

  要扣稅又要怎麼辦呢?)



A:當你朋友簽下本票就有被扣薪的風險了!只要對方拿本票去法院申請本票裁定令就可請公司扣你朋友薪資的三分之一來

  還錢喔!另外還要看對方有沒有在申請時加註週年利率,因為這關係著扣薪是還本票金額還是有額外的利息算在內~



  只要你朋友沒有工作資料讓對方查到便無法執行扣薪的動作(包含勞保、薪轉及報稅資料等),可對方無法扣薪可向法

  院申請債權憑證,一旦你朋友被她查到工作資料或資產便可拿債權憑證去申請扣薪或假扣押喔~



  若要跟老闆商量將薪水匯入他人戶頭不如領現金還來的保險多了~至於扣稅問題可請老闆依規定扣掉然後找一個人來讓

  他報稅這樣問題就解決了嘛!



二、這會影響銀行的信用嗎?如果會,多久之後會恢復?



A:基本上你朋友不是欠銀行錢所以就算對方去法院申請扣薪這是不會報上聯徵中心的,那怎麼會影響信用呢?除非他有資

  產被假扣押那銀行方或許查的到這類資訊吧!但這是屬於婚姻問題而非跟銀行間的借貸問題,我想銀行不會管那裡多~



三、在法律方面需要負什麼刑責嗎?如果以後結婚,太太會因此有所牽連嗎?太太名下動產不動產會不會有所影響?



A:不管是銀行欠款或民間借貸都屬於民法問題而非刑法問題所以不用擔心~



  就算你朋友將來再婚那他太太也跟這筆債務沒有關係!所以對方是無權動他太太任何動產或不動產滴~請放心!(小孩

  子只有繼承上的問題,我想現在講這還太早吧!)



四、是不是可以申請破產?因他自己名下有一部車,是不是要先過戶給別人,做脫產的動作呢?



A:為何要申請破產呢?又為何要脫產呢?雖然那是一筆不小的數目但卻不一定非還不可債務~因為對方開出來的贍養費是

  離婚協議的內容之一但你朋友可先去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若調解無效也可進入司法程序去爭取合理的離婚條件ㄚ~還

  有你朋友只有一部車就要脫產,請問一下那一部是很名貴的車嗎?(賓士或BMW)如果不是且目前鑑價並不高那就不

  要麻煩了好嗎?因為多此一舉~





五:還有什麼該注意及知道的嗎?



A:當初你朋友協議離婚時一定有證人,請問一下證人是誰找的咧?要簽下那些本票前你朋友一點猶豫都沒有嗎?還是他有

  足夠的財力可負擔那些贍養費呢?因為你有些細節部份並沒有講的很清楚,所以我只能針對你的問題給予處理方向,希

  望對你朋友能有些許的幫助~





2007-12-27 19:09:23 補充





  • 若想向法院聲請本票無效之裁定要提出充份的證據



    如證人、錄音、通訊紀錄、簡訊或信函(一般或電子郵件)



    只有口頭敘述是無法成立無效事實的



    法官的判決都要證據輔佐其公平性



    一面之詞只會讓法官僅供參考而已



    請你朋友要提出聲請前要先把所有對他有利的人事物準備好再去吧



2007年12月6日 星期四

請各位伙伴再提供高見

志信會長以及各位伙伴收信平安:

  看到會長邀請到這麼多人與會,實在是太棒了,這個工作越多人參與,成功的機會越高,更多人參與討論相信訂出來的條文更經得起考驗。

  研討為最重要的事討論題綱之擬定,請會長準備好調解離婚修法之始末。另外目前我想到的議題如下:

一、調解離婚新設之必要性

二、調解離婚是否僅限法院所為之調解(訴訟上和解與鄉鎮市區之調解應否納入)

三、離婚調解成立後調解離婚與戶籍登記之關係(應由法院或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申報)

四、離婚調解之內容(是否應涵蓋損害賠償、贍養費、子女親權人之決定以及夫妻財產之清算)

五、調解離婚目前建議之條文

  除以上之外,請各位伙伴再提供高見給會長,一定要提喔,每人至少一個!期待當天會議成功!

房屋所有人可以自己簽訂財產拋棄權嗎?

我家房子的所有權人是我父親,我父親最近答應要把房子過戶給我弟弟,又不想交幾十萬的過戶稅金;於是代書建議我父親簽署一份"財產拋棄權" 並把印鑑證明及印章交給我弟弟,請問:

1. 這樣是否具有等同過戶的法律效力?

2. 我父親是否還可以在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變賣房子?

3. 若我父親又去另外辦一個印鑑證明,那我弟弟手中的印鑑證明是否無用處了?

4. 那是否有其他方法可以具有法律效力讓房屋所有人變更,但不用或(暫時不用)繳交高額的稅金? 



最佳解答




(1) 這樣是否具有等同過戶的法律效力?

答:

依法律規定,您父親將土地所有權拋棄後,該土地即變為國有土地,

屆時國家會感謝您父親的,等同於過戶給國家之意思



民法第 764 條

物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拋棄而消滅。



土地法第 10 條

私有土地所有權消滅者,為國有土地。



土地登記規則第 143 條第二項

前項私有土地所有權之拋棄,登記機關應於辦理塗銷登記後,隨即為國有之登記。



(2) 我父親是否還可以在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變賣房子?

答:

當然可以,他是所有權人,賣房子不用通知他兒子吧!



(3) 若我父親又去另外辦一個印鑑證明,那我弟弟手中的印鑑證明是否無用處了?

答:

當然,您父親是權利人,當然有主導權



(4) 那是否有其他方法可以具有法律效力讓房屋所有人變更,但不用或(暫時不用)繳交高額的稅金?



答:高額稅金一定是指增值稅,

以繼承過戶,是免徵收增值稅的

或是您父親一生一次的優惠增值稅還沒用過時,可以用優惠增值稅,可以便宜很多

參考資料 <cite>實務經驗 </cite>




  • 2007-12-06 13:16:38 補充
    如果是為了要節省贈與稅,

    那就如上面那位大大說的,

    就在每年在免稅額110萬範圍內過戶持分,即可免贈與稅



    例如:土地有110坪,土地每坪市值10萬,

    則第一年1/10持分,第二年過1/10持分,即可免稅




幫我看一下這張切結書在法律上可生效嗎?

因某一個人背著瞞騙妻子,在外借現金卡,總共欠了金錢金額40萬元~於日前被妻子,家人發現了,為了保護幼小的兩個小孩,妻子要求離婚,孩子由妻子扶養,請先生還清在外所欠的款項,但先生那方面的家人不要夫妻兩離婚,而妻子這方面的人說可以不離婚但要簽一張切結書,請個位知道法律的大大們,幫我看一下這張切結書有法律效用嗎?? 謝謝大家的幫忙!!



切 結 書

本人 因不誠實說謊,發生了欺騙妻子、小孩、家人的行為,造成了妻子、小孩、家人,精神壓力、心裏創傷及金錢上的嚴重損失和信任損失,此狀況已發生第二次了,俗話說〝事不過三〞,不管時間過多久(從立此切結書的時間開始生效),如再次發生(也就是第三次),不誠實說謊,欺騙妻子、小孩、家人的行為,將無條件離婚,並將兩個小孩的監護權、及所有動產不動產有形及無形的東西(不包含債務及法律問題),無條件歸妻子所有,並不在訴諸法律,以無條件簽字離婚,於離婚後不可騷擾(打擾)妻子及其家人,可探視小孩(於離婚協議書上說明探視時間及條件),個人在外之種種債務及法律問題皆為私人因素,純屬個人行為及責任與妻子小孩家人無關。



特立此切結書以茲證明



切結人:

蓋章:

身分證字號:



住址: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最佳解答



您可以夫妻雙方共同至法院辦理[夫妻財產分開登記]就可以讓你的財務和你太泰的財務完全分開!



你們於登記書內明列[自登記日起,雙方各自明下的資產與負債各自擁有及負擔!]



切結書的法律位階較低,利用法院的登記制度,最有保障!

2007年12月5日 星期三

夫妻的薪資等收入如何規定所有權?


若夫和妻婚前婚後均各自有工作和收入

婚後也各自管理支配自己的金錢多年



請問離婚時:

一、婚姻中,各自的投資利得(例如股票基金)部份,是否仍屬各自所有?

二、薪資所得累積出的存款,是否仍屬各自所有?

三、二人結緍己十三年,結婚時當時並無約定採用何種財產制。若現在想採行「各管各的錢、薪資、投資、負債」、不想讓對方支配我們的財務之模式,請問這是那種財產制?

四、是否不管何種財產制,生活中的水電、瓦斯、電話、教育費等雜項費用,全是由夫妻協調共同分擔?



煩請不要copy法律條文上來,我己看了不少。只是,法律條文看多了,不但累,看到後來,也有點不懂了。麻煩直接以白話回答!



你聰明,我傻瓜!



  • 2007-12-06 13:38:52 補充
    給知識群智庫:



    對於您的回答,其實我有些些不以為然也。知識+板的好處,就是可以彌補網友在時間、空間,甚至金錢上的不足,所退而求其次的求答地方。



    我們當然都知道:生病了要看醫生、不懂的英文可以查字典問老師、道路不會走可以買地圖來看等萬無一失解決問題的方法。但是,在還沒有去醫院、買字典地圖、找到老師前,和他人聊聊,其實是可以先解決求答之渴。



    這裏的答案本來就不是保證百分之一百正確。凡是要在此發問的朋友,應該都有這個認識!



    我反而覺得您的提醒,多此一舉!讓在這裏發問和回答的雙方,都沒有你聰明!


  • 2007-12-12 09:27:00 補充
    若沒有在結婚初時做登記,倒底是 wreth 的:共有制,還是 hwj 的:分別制?



    不過,昨天我問過一家律師事務所,他的回答是:若沒有做登記,就是各管各的!直到有發生如:欠債、離婚、配偶死亡時,才可對婚姻存續中增加財產的部份,進行剩餘財產的分配。



    好像比較接近 hwj 的回答!



最佳解答




夫妻結婚屬於[兩願]若沒有依法向法院登記[夫妻財產分開登記]]就從結婚開始就是屬於[法定財產制]也就是夫妻共有制.



你們的薪資及收入,從結婚後都屬於共有;沒登記夫妻財產分開,表示你們能自行協商處理,不需要法律干涉;



  你們已經結婚一段時間了,才想到[生活中的水電、瓦斯、電話、教育費等雜項費用,全是由夫妻協調共同分擔?]



想想看過去幾年如何支出?



我國不流行簽訂[婚前契約]來和議婚後的個別權利義務關係,你們可以考慮簽定[夫妻共同生活協議],過去就已經過去了,現在開始約定今後的共同生活規約及財務處理原則,也不遲!



若你們能自行簽定最好!



若有問題可以向法院的[家事法庭]提出[訂定共同生活規約]的調解聲請,由法院內專業的[家事調解委員]來為雙方協商調解訂定.



或事項學會聲請協助,也是很方便;我們樂義協助創造[幸福和諧的家庭生活]!

2007年12月2日 星期日

如何寫離婚協議書問題...急


請問...有些問題想要請教一下哦....

不知如何解決...不知有沒有人可以幫幫我....



男方以女方名譽,向男方上班銀行借貸,抵押為男方土地,如借貸户名義,不改為男方,男方離婚後,男方不負償還責任,對女方有何影響,離婚協議書,該如何寫呢?以保女方免受波及...



  • 2007-12-02 23:05:23 補充
    不好意思那男方就是不願變更名義,但抵押品為男方土地,離婚後女方會受影響嗎



最佳解答




兩願離婚協議書



立書人O男O(以下簡稱甲方)、O女O(以下簡稱乙方),雙方本為夫妻,但已無法繼續維持婚姻關係,雙方協議兩願離婚,協議內容如下:

一、甲乙雙方協議兩願離婚,婚姻關係消滅,並於民國(以下同)OO年OO月,共同至OOO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從此男婚女嫁互不相干。

二、甲方同意以乙方名義向OO銀行之貸款新台幣OO萬元,於離婚登記後30天內變更貸款人為甲方,並自離婚登記日起至變更完成期間該貸款之利息及應償還款項均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涉。

三、甲乙雙方各自名下之其他財產各自擁有,互不相干。

四、離婚登記完成後,雙方同意不得攻訐對方,如因不當之言行致損及對方之人格時,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五、以上協議內容係由甲乙雙方基於自由意志磋商而成。甲乙雙方於充分瞭解本協議書涵義後始同意簽字,日後應確實遵守本協議內容,不得異議或反悔。

六、本協議書一式五份,由甲乙雙方及兩名見證人各持一份,另交由戶政機關保存一份。



立書人甲   方: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   址:



立書人乙   方: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   址:



見證人甲    :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   址:



見證人乙    :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   址:



中 華 民 國  OOO  年 OO 月 OO 日

爸爸不負責任怎麼辦

如果有一個爸爸 完全不理兒子的事情要17歲的兒子做一些他沒能力的事情 像是:開車去買東西 或處理一些學校需要家長做的事情(轉學 學校的重要通知...........等) 要怎麼辦???

希望各位大大可以幫幫我!!!

我希望有一些相關的法律!!!

謝謝!! 



最佳解答




溝通!是一切問題的根本解決方法!



若無法獨自與爸爸溝通,可以請下列單問幫忙,若不是台北市民,請他提供您居住地的服務電話吧!



幫幫我~「885專線」電話諮詢輔導服務

內容說明: 由專業資深之諮詢志工,透過諮詢專線電話,協助當事人增進自我了解,及其解決家庭、婚姻、親職關係等問題的能力。



◎專線號碼:(02)25419981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00~下午5:30



     





爸爸的負債會牽扯到保險嗎?


爸爸ㄉ負債還不出來...請問他的保險的錢會被扣掉嗎?是不是受益人別寫他就沒事了?



  • 2007-12-02 14:32:56 補充
    第一...如果有個保單是民國76年繳ㄉ...要繳22年...新光兒童教育年金壽險...保險人是我爸...被保險人是我弟...受益人就是我弟ㄇ.這樣他負債會牽扯到這ㄍ保單ㄇ?


  • 2007-12-02 14:33:10 補充
    第二...有一張保單是民國71年繳...新光百齡終身壽險...繳20年!受益人是我媽...可是他裡面卻有一條寫說滿期保險是我爸ㄉ名字也是寫在受益人哪一欄..哪到底這份保單我爸ㄉ負債會有影響嗎?


  • 2007-12-02 14:33:31 補充
    第三...我爸去年保一ㄍ保單...遠雄人壽...被保險人是他...請問可以把被保險人轉成我媽或是我們做子女的嗎?因為我怕他ㄉ負債會影響到這份保單!


  • 2007-12-02 14:33:43 補充
    第四~請問要是我媽因為我爸ㄉ負債而和我爸離婚...哪他保險受益人寫我媽ㄉ名字這樣有效ㄇ?哪寫我們子女的名字這樣有效ㄇ?



最佳解答



  要保人是爸爸,所以保單的所有權人就是霸吧!要保人有權力變更要保人或受益人或是中止保險取得該保單的是於價值;

因此,令尊若是能堅持不要將受益人立為自己或是債務人,而且不將保單解約,會比較有保障!

  只要爸爸願意,可以先將要保人變更為媽媽或是子女,但是媽媽和爸爸是夫妻,因此還有共同財產問題,最好是變更以子女為要保人,同時是受益人,比較不會和爸爸的財務混在一起!

  若爸媽離婚,且約定[離婚後各自名下資產及負債各自擁有及負責!]將要保人或受益人變更為媽媽就和爸爸的財務沒有關係了.

我想問親子關係

我想請問一下大家,就是啊如果爸爸自己去戶政事務所那邊去除戶

啊〈成功了〉



那他是不是跟我們這些子女應該沒關係了



還是他還有神麼權利啊 



最佳解答



爸爸和你是親子關係,永遠不會因為任何原因而消滅關係!



除戶只是戶籍登記的住址而已,和爸爸是你的[永遠的爸爸]不會發生任何影響!



而且,你就是他[永遠的子女],當他年老體衰,失去工作能力及生活能力時,他的子女還有扶養直系尊親屬的責任!

我朋友的大陸老婆跑了 他無法離婚

我是幫朋友問ㄉ 他大概是在5 6年前娶ㄌ為大陸老婆可是在不合ㄉ情況下她走ㄌ 那位大陸老婆過ㄌ半年有蟲大陸寄ㄌ張離婚信給我朋友叫我朋友簽我ㄉ朋友也很笨也不會影映下來那變成她在大陸已離婚ㄌ在台灣ㄉ他離不成婚 我ㄉ朋友有去法院訴請離婚 可是法官以找不到大陸老婆所以又沒有下文ㄌ 我ㄉ朋友他才30幾 那他該怎麼辦難道他1輩子都不能娶老婆ㄌ嗎 有沒有什ㄇ方法可以幫幫我ㄉ朋友?????????? 



最佳解答



  先確認在大陸的婚姻還在不在?

若真的已經辦妥離婚,

就先去大陸向當地法院聲請已經完成離婚登記的證明,

再將該份證明經過我國的陸委會簽証之後,

向台灣法院提出[確認婚姻不存在]的非訟官司,

由法院作出裁定書,

您就可以持該裁定書向戶政機關登記離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