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之「調解離婚」修法研討會 邀請函 受 文 者:全體關心家事調解人士 發文日期:96年11月22日 發文字號:96家調信字第1102號函 主旨:民法之「調解離婚」修法研討會開會通知 開會時間:96年12月25日下午1時開始報到,1時30分開會至下午4時30分。 開會地點:青年交流中心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31號(紹興北街口) 電話:02-2356-0766 (請參閱相簿[資料]之地圖) 本次研討會將邀請本會顧問警察大學鄧學人教授及本會常務理事中正大學施惠翎教授共同主持,並邀請家事事件法草案起草委員、司法院少家廳、地方法院家事法庭、大學法學院民法教授及全國各界關心「家事調解」的團體和個人,共同參與討論,期盼能將法院已經試行三年的「家事調解」有關離婚部分能有一個建設性的共識,提供司法院及立法院下一個會期使用! 請將此訊息廣為週知,並歡迎各界同好踴躍加入本會共襄盛舉! 恭請 蒞臨指導! 理事長 林志信 敬邀
社團法人家事調解學會 民法之「調解離婚」修法研討會 參加回條 請於12月10日前傳真02 2910-3927或e-mail:fmtpe.tw@gmail.com 參加回條,謝謝! 請務必回函以便安排座位及紀念品! □準時參加:96年12月25日下午1時研討會 姓名: 單位: 職稱:
96.12.06. 收到苗栗地方法院 張叔芬
回覆刪除庭長 研討會報名
961205 蔡喬宇報名 單位:中正大學
回覆刪除職稱:法研所研究生
961207 宜蘭地方法院 楊麗邱庭長來
回覆刪除電報名參加
準時參加:96年12月25日下午1時研討
回覆刪除會 姓名: 邱美月 單位: 台南市女性
權益促進會 職稱:理事長
▇參加 96年12月22日上午10時會議
回覆刪除請簽名:顏得利
▇準時參加:96年12月25日下午1時研討
會
姓名:顏得利
晚晴協會 常務理事 吳秀鑾
回覆刪除961217 傳真 報名參加